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社团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传承好红色基因,激发学生社团活力,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引领、拓展第二课堂、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长的重要作用,根据《新余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余学院2019年学生社团活动资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1日——18日
二、申报对象
2019年9月10日以前通过年审并正式登记注册的新余学院学生社团。
三、申报类别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围绕党的理论、党史国史、形势政策、奋斗故事等,以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切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江西红色资源,通过重温革命历史、领悟革命精神、品读红色文化,进行心灵洗礼和精神的激励,培养大学生坚定的历史认同和国家认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青年学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四、申报要求
1、有完整的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策划书,申报活动必须与申报社团的宗旨相一致,体现时代特色,反映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对广大学生具有吸引力,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为保证项目质量及延续性,项目负责人确保可以参与并负责从立项至结项的全部项目活动,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3、申报活动方案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起草、实施,指导教师应参与该学生社团项目;
五、资助经费
(一)重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为1500元/项。
(二)一般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元/项。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2019年10月12日- 10月18日)
申报者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组成项目团队,选择确定指导老师(必须为该社团的正式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在老师指导下仔细填写《新余学院学生社团立项资助申报表》,拟定项目策划书。并提交至学生社联,逾期申报无效。
纸质版交社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yxyxsst121@163.com
(二)立项(2019年10月19日- 10月21日)
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根据评分规则,确定立项结果。
(三)公示(2019年10月22日- 10月24日)
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四)结项(2019年12月20 日前)
获得立项资助资格的项目团队根据立项书在12月10日前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上报总结材料,评审委员会在12月20日前组织结项评审,由校团委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新余学院学生社团立项资助申报表》
2、《新余学院学生社团立项资助评审细则》
联系人:雷伟
联系电话:1521611349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新余学院委员会
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