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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是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团员标准,认真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2020年全校发展团员计划控制在110名以内。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发展团员名额以各学院团青比为主要依据,2020年新余学院发展团员名额见附件1。

三、发展程序

本年度第一次发展工作将于2020年6月底完成,第二次发展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入团意向的青年向班级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经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课培训、注册成为志愿者、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等程序后,由学院团委将所有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查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2.各学院组织团的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并指导各支部开好支部大会,及时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

3.完成团员发展后,及时将新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在6月20日(12月20日)报送《新余学院2020年新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

四、号段使用管理

1.发展团员名额为当年本学院发展团员数量上限。各学院根据实际,发展团员可以少于或等于分配的名额,但不得超过分配的名额。

2.发展团员名额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所属上级团组织进行分配。

3.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全国实行发展团员编号管理,一人一号。校团委对分配名额赋予相应的号段。凡是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根据团中央规定,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其相关信息不予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探索通过“第二课堂”积分、综合素质评议、青年众评等方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所发展团员的质量。

2.加强科学统筹。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在做好充分调研摸底、掌握基本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并将计划分配情况存档备查,精确到每个团支部,防止发展计划过度集中在个别团支部,并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周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加强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加强对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资料填写的指导力度,校团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学院发展团员发展工作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联 系 人:雷 伟

电 话:15216113499

电子邮箱:xyxytw121@163.com

附件:1.2020年新余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2.2020年新余学院新发展团员名单汇总表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共青团新余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